搜索结果: 91-105 共查到“北京人口 通知”相关记录396条 . 查询时间(1.195 秒)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有关内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牌警示期间,房山中医医院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对医院进行了全面地整顿,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制定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效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9〕71号
加强 社会保险 稽核工作 通知
2010/12/10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除了按照《关于加大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稽核工作力度的通知》(京社保发〔2009〕8号)要求,每年对不少于30户参保单位申报的当年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开展实地稽核外,还要按不低于辖区内参保单位总数20%的比例,对参保单位进行日常稽核。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筹资机制,鼓励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且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给予缴费补贴。
关于印发《北京市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09]195号
北京市 企业 遵守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规章情况 出证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2010/12/10
为建立和规范全市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出证工作管理制度,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出证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各有关单位,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健全我市调整劳动关系机制,经北京市第三十三次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通过了《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职责》,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从组织上制度上切实加强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作用,维护我市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根据这次专项执法大检查的总体安排,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在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从11月20日开始向辖区内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各用人单位于12月10日前完成对2009年度以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查自纠,并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报送自查情况,对用人单位存在有拖欠工资问题的,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从12月11日开始,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近几...
关于将部分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成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09〕188号。
为确保我市社会保障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工作顺利启动,根据《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场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11号)规定,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7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通过验收,已具备持卡就医结算条件。经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工程指挥部第34期调度会审核同意,开通上述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功能,参保人自2009年11月25日起,...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医堂中医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信息发〔2009〕174号
社会保障卡 运行维护 细则 通知
2010/12/1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管理办法》(京人社办发〔2009〕30号)要求,确保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在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和服务网点的正常运行,现将《北京市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运行维护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护理员规范管理的通知 京卫医字〔2009〕208号
加强 护理员 规范管理 通知
2010/12/1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09〕6号)和《关于实施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特别培训计划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6号)精神,规范医疗机构内护理员管理,提高护理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护理员培训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实行就业准入管理。
当参保人员领到社保卡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单位除按原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外,还须持参保人员的社保卡,由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社保卡进行卡内相关信息变更。
关于印发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保发〔2009〕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