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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水生植物资源与环境学术研讨会将于2024年8月1-4日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召开。本次会议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就水生植物与生态环境、水生植物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学科前沿和最新技术,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作报告。诚挚邀请并热烈欢迎全国各地从事水生植物、水环境和水生态等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生态环境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托举生态环境领域青年科技人才,夯实美丽中国建设人才保障,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24年1月19日至2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第二届生态环境青年科学家大会。
为反映我国生态环境科技领域前沿和最新发展,引领生态环境领域技术创新,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中国科协指导下,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于 2019年起开展了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遴选工作,至今连续组织了4 年,入选成果向社会发布,并编撰《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汇编》。2023年度“中国 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
1973年11月,我国第一项生态环境标准发布,至今已50年。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共谋生态环境标准发展,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标准和基准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定于2023年11月22日举办2023年学术年会暨生态环境标准发展五十年回顾与未来展望研讨会。届时,来自全国生态环境标准与基准相关...
为落实第七轮中德政府磋商成果,促进中德两国环境部门政策交流、企业及学术机构合作,共同应对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及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打造“绿色同行”伙伴关系,经中德双方商定,第七届中德环境论坛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2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举行。本届论坛由生态环境部、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与消费者保护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德国亚太经济委...
由贵州师范大学、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和中国微生物学会环境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四次全国环境微生物学学术研讨会”定于2023年8月2日-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组委会诚挚邀请全国从事环境微生物学教学、科学研究和环境微生物技术研发的专家、学者到多彩贵州、爽爽贵阳相聚。本次会议将为与会代表提供一个高水平学术交流、成果展示以及项目合作的良好平台。大会将邀请全国环境微生物学领域著名专家、学者研讨环...
水土保持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的有效手段。因此,为了更好地认识和解决水土保持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水土保持事业的发展,充分展示青年科研人员的学术进展与成果,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促进青年人才成长。水土保持研究所定于2022年12月下旬举办第十届 “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青年学术论坛。欢迎各位科研人员积极报...
为着力提高江苏环境科技水平,奖励江苏在环境科研和管理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根据《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评审原则和程序,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和投票表决,确定最终获奖项目。评审结果经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网上公示,共有15个项目获2022年度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4...
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号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专家科学决策咨询合力,提升黄土高原区域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科学研究水平,中国动物学会、兰州大学、陇东学院定于2022年12月23日-25日在甘肃省庆阳市召开“黄土高原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知名专家学者及优秀青年科...
为了充分发挥本实验室的良好科研条件,活跃本实验室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的气氛,更好地开展与国内外同行的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开展前沿性或解决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培养学科的创新思维及其新生长点,增强本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及吸引和培育优秀的青年专业人才参与本实验室的科研工作,现根据实验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计划,发布2022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关于征集2021年度第二批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项目的通知
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选拔优秀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省环保科技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苏环学〔2021〕15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奖励在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开展2022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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