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国际公法学”相关记录67条 . 查询时间(1.343 秒)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政府化解以至于最终消除周边海域争端的一个政策提案,它的提出甚至早于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政府立场始终如一,今后也没有改变的迹象。《公约》第15部就争端解决的程序,设定了一个非常复杂但又巧妙的制度;《公约》第74条第3款和第83条第3款也为最终划界前化解以至于消除争端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的对立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两者均为我国处理...
作为前英国殖民地,并在1997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为公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互动提供了有研究价值的一个个案。自1991年起,透过殖民地宪法文件的修订及立法方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人权规范在香港开始具有宪法性效力,并且可为本地法院适用,作为违宪审查中审查立法及政府行为是否违宪的基准。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成立的新宪制下,香港法...
《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第1款所记载的公正审判权对仲裁有着最为重要的影响。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将仲裁庭视为公约第6条第1款规定的审判机构,该条所保障的权利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因仲裁的特性被放弃,但需区分自愿仲裁和强制仲裁。为履行公约义务,缔约国必须对仲裁实施有效监督,由此也导致部分缔约国在国际仲裁中允许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和执行已撤销裁决的做法与其所承担的公约义务发生了冲突。前种做法已为人权法院所认可,后者...

在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坐落着已有百年历史的苏州大学,而苏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即坐落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大楼内。
在国际社会强化气候变化治理且各国将核电作为能源供给优先选项的背景下,重视和防范因核电事故引发的海洋环境损害问题已是当务之急。核废水排入海洋导致的环境损害赔偿的国际法依据主要涉及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际核能法,前者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后者以国际核能损害赔偿公约为核心。从程序法维度看,非政府组织不是核废水排入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适格原告;选择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核废水海洋环境损害赔偿之诉较...
由于跨国网络犯罪行为日益普遍化,新型网络犯罪不断涌现,而当前网络犯罪的国际相关立法过于零散和碎片化,因此制定和出台一部统一的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便成为网络安全治理的当务之急。欧美国家主导的《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以西方国家的利益诉求为基础,不具有全球性公约的真正开放性和广泛代表性。同时,由于在实体层面定罪机制不明确、程序层面保障机制不合理、执行层面实施状况不乐观,其在新招迭出的跨国网络犯罪面前也...
条约的适用是国际法上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必须面对的实践问题。1929年《华沙公约》建立了强制性适用原则,只要是公约定义的国际运输,必须适用公约。这一原则被其后包括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内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予以继承和保留,成为国际航空私法条约的鲜明特色。以《华沙公约》为代表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其适用并未完全遵循国际法传统的条约适用理论,当事人国籍国是否批准条约并不是适用...
公私法相互渗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刻。主要表现为私法渗入公法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具体,而且日益有序。二者关系的相对性是私法能够渗入公法的逻辑前提,但并不等于私法和公法可以完全融为一体。当今社会机制之下也许二者不一定泾渭分明,但至少还是有界限的,应当各自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定程度上它们的区分是客观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私法渗入公法是必然...
国际法教研室具有一批教学与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队伍与科研团队,现有教师8人,其中教授2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4人(包括一名海归博士),在读博士1名。本教研室承担着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数门相关课程,主要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商法、金融法等专业课程,同时还开设了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的全英文课程。
克里米亚“脱乌入俄事件”引发的国际法问题
克里米亚 “脱乌入俄事件” 引发 国际法问题
2016/12/24
最近,克里米亚“脱乌入俄事件”在国际上掀起了轩然大波。2014年3月16日,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16日就其地位问题举行了全民公投。选票的结果表明,96.77%参加投票的选民赞成克里米亚加入俄罗斯联邦, 克里米亚议会随即宣布从乌克兰“独立”,申请加入俄罗斯。紧接着,俄罗斯总统和联邦议会根据俄罗斯宪法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对此,美国和欧盟立即作出强烈反应,认为克里米亚全民公投脱离乌克兰并加入俄罗斯违...
《联合国宪章》是战后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基石。以“我联合国人民”的名义制定的该《宪章》涵盖了一定的“包容性”。联合国从51个创始会员国发展为全世界193个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大家庭这一事实表明,其所基于的《宪章》具有对不同文明、文化和制度的“包容性”。但是,这种“包容性”存在许多问题。深入研究国际法与国际秩序中的文明、文化和制度的“包容性”及其实现的路径,尤其是将面向21世纪新形势下的中美关系置于...
争端当事国在国际诉讼中采取“不到庭”策略并非“离经叛道”之举,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战略考量。国际法院化解“不到庭”危机的经验表明,争端当事国并无到庭的法律义务,且并不必然导致不利判决。相反,国际法院仍应恪守当事方程序平等原则,在确定存在管辖权的前提下,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决。中国和俄罗斯近期选择不参与“南海仲裁案”和“北极日出号案”的事例表明,海洋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与例外规定之间...
条约在中国国内法体系中的地位问题
条约法 国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2016/12/24
关于条约在我国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现行宪法、立法法和专门的缔结条约程序法对此均没有明确规定。2011年,我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其中也没有任何有关条约和整个国际法的内容。[1]基本法律规定的缺位,导致了有关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和无所适从,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条约与国内法相互脱节的状况。本文结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和几个主要国家的法律与实践,对条约在中国国内法...
本文详述作者的“共进国际法”(the international law of co-progressiveness)概念,先对这一概念作为世界的实然描绘和应然定位作出阐述,然后尝试鉴别出该法的一些核心原则。共进国际法是作者自创的术语,用来描述一种以下述精神为特征的国际法:包罗万象,因而是“共同的”(co);在促进道德或伦理适度进步方面比在其他方面更为关注,且以人类繁荣为其终极目标,因而是“进步的...
Moving Beyond Deterre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Raising the Expected Utility of Abstaining from Terrorism in Israel
conciliation counterterrorism deterrence expected utility Israel Palestine rational choice theory terrorism
2013/12/9
Rational choice approaches to reducing terrorist violence would suggest raising the costs of terrorism through punishment, thereby reducing the overall expected utility of terrorism. In this artic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