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 法学 >>> 理论法学 法律史学 部门法学 国际法学 法律法规 判决文书 法学其他学科
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法学 安全相关记录3135条 . 查询时间(0.74 秒)
信息网络安全学院成立于2010年,设有1个公安专业——网络安全与执法,2个非公安专业——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现有教师31人,其中博士后1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1人,硕士以上学位人数达总教师人数的84%;教授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比63%,是一支师德师风好、素质水平高的年轻化教学科研队伍。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际安全学教学大纲。
将基因编辑应用于野生动物,基因编辑同时呈现双重身份:一是濒危野生动物个体或者物种的拯救者,二是人类保护野生动物所遵循伦理准则的变革者。在此背景下,基因编辑野生动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存在冲突,呈现出基因编辑对《野生动物保护法》四个方面的冲击:改变目标次序、改变分级依据、增加分类难度、挑战治理机制。为落实生物安全原则,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做如下调整: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为首要目标,将基因...
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独成编并在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了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体现了对弱势群体人格权的尊重和保护。为落实好民法典,不同的立法或司法部门亦推出或者细化了人格权禁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
我国当下围绕虚拟财产犯罪形成的数据犯罪与财产犯罪认定路径,在前提认知上缺失了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的考量,进而造成对数据的形式化认识误区;既有关于“数据安全法益”内涵的技术属性解读,无法证成狭义数据犯罪的立法价值,亦无法与传统法益相区分,需要在规范意义上重塑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虚拟财产借助“财产性利益”的抽象表达已成为杂糅数据与财产的高度含混的范畴,应根据数据体现的利益属性进行类型化限缩解释;围绕典型...
在数据要素化国策下,治理科技是强监管形势的适应性产物,兼具“合规”和“赋能”的双重属性。然而,多方利益失衡、责任主体虚化、过程监管薄弱等结构性问题,催生了“赋能”反噬“合规”的反治理风险。诸如隐私计算等技术虽然以数据安全处理作为技术目标,但始终无法破除“治理—反治理—再治理”的逻辑怪圈。区块链、人脸识别、算法推荐等技术的规制实践已经证明,法律规制固有的“一对一”模式正在疲于应对技术创新所带来的安全...
被申请人周某3,男,1987年5月18日出生于上海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本科文化程度,无业,住上海市黄浦区;曾因犯妨害公务罪于2020年9月1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21年8月7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刑事拘留;2021年10月20日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及目前为患...
被告人XXX,男,1966年10月27日出生于江苏省启东市,XX,初中文化程度,XX水产店主,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启东市。2020年4月因销售河豚鱼及无照经营的行为被处罚款合计人民币124,000元。因本案于2019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10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1月8日被继续取保候审。辩护人陈浮中、王敏华,上海申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XXX,男,1971年12月7日出生于江苏省...
被告人王某,男,1997年3月20日出生于安徽省固镇县,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高中文化,农民,户籍在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因本案于2021年7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辩护人张明,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宝检刑诉(2021)140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21年...
在整个法律体系内,《数据安全法》是以宪法为上位法的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之外的一般法律;在安全法体系内,《数据安全法》与《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属于同一层级并行的法律,分别规范数据安全、主权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法》是数据安全领域的最高法,并不依附于或从属于《国家安全法》或《网络安全法》;在《数据安全法》与规范数据或信息的其他法律的关系上,特别是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上,鉴于《数据...
张志勇申请再审称,张志勇于2018年12月16日上午9时许,在朝阳市子沟滑雪场购买了雪票并自行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在适当热身后前往经常滑行的中级雪道,蹬顶后下滑没多远,便在雪道上遇到冰面,身体失衡并摔伤右腿,受伤后到休息大厅,向雪场工作人员求助,被告知没有医务人员,让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只能在亲友的帮助下前往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就诊,经检查为:“右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右膝内侧副韧带断裂,骸骨内侧支持带断裂...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朱斌杰,男,1977年2月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松江区,住上海市。辩护人王峰,北京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奚明强,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朱斌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于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作出(2020)沪01刑初1号刑事判决。原被告人朱斌杰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30日作出(2012)一中刑初字第10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恩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7514.25元。宣判后,杨恩云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津高刑一终字第64号刑事判决,改判杨恩云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罪犯阎毅,男,1970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人,大学文化。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2012)二中刑初字第182号刑事判决,认定罪犯阎毅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阎毅提出上诉,本院于2013年12月4日作出(2013)津高刑一终字第7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8...

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世界大学科研机构排行榜-

正在加载...

中国大学排行榜-

正在加载...

人 物-

正在加载...

课 件-

正在加载...

视听资料-

正在加载...

研招资料 -

正在加载...

知识要闻-

正在加载...

国际动态-

正在加载...

会议中心-

正在加载...

学术指南-

正在加载...

学术站点-

正在加载...